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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检·动态】以“廉”为始,向新而行?——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时间:2024-03-21

3月6日下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兵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检察院各内设机构正副职、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署2024年检察工作任务。

会上,李云兵检察长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代表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班子领导总结2023工作情况,部署2024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

晋宁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李建科组长传达了二届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区检察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驰而不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检察实践,为晋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

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讲政治、铸忠诚,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把握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把管人、管事、管案结合起来。要深化廉责风险认识,做到心中有数,不越雷池半步,确保全院上下风清气正。



2024年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李云兵检察长围绕做好2024年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能动履职司法为民

在检察履职中进一步把准把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探索创新更多符合时代要求的举措方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担当作为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进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精准性、实效性。


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

在实体上确保公平公正,在程序上做到更好更快,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实现公平正义。


四、政治引领从严治检

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全过程。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今后的工作中,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政治性是检察工作第一属性,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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