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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检·动态】晋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
时间:2024-04-11

2024年4月3日下午,昆明市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推进会暨检察长专题培训结束,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兵第一时间就落实会议精神、组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等事项作出安排。4月9日上午,院党组会审议通过《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实施方案》,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全面统筹开展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奠定基础。


4月10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全院干警(含书记员)参加会议。会上,唐颢副检察长解读《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参与监督评价回访案件的范围和内容、评价回访工作流程以及各部门和工作专班职责等。工作专班负责人何莹作专题培训。


李云兵检察长作动员部署,强调要从四个方面推动监督评价回访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入做好思想发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提出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全体检察干警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打消“增加工作量”“嫌麻烦”等思想意识,积极把开展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结合起来,持续做实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检察为民,实现检察办案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通过司法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要迅速响应,推动评价回访精细运作。

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专班要将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实操培训,在学懂弄通工作流程和要求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各部门全员培训,特别是对与当事人接触较密切的“四大检察”、综合业务部等6个部门和派驻晋城检察室,要尽快开展全员实操培训,保证培训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专班要“贴身”进行监督检查和答疑解惑。各部门、全体检察干警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二维码“应扫尽扫”。

三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开展监督评价工作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受众多、辐射广的优势,加大线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和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的知晓度。通过在12309便民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在检务公开大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等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提高当事人参与度。


四要强化督导,确保真评价、真回访、真整改、真见效。

作专班要定期对各部门扫码情况开展督导,实现老百姓真扫码、真评价。对群众不满意件要百分之百回访,通过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着力发现和解决检察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不理性、不平和、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做到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专项整改、共性问题系统施治,督促干警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更加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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