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2月26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院机关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梳理问题,并撰写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了理论基础,凝聚了思想共识。

会上,院机关党支部书记黄娟报告了2024年度院机关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作述职;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杨建斌通报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院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施富裕通报了机关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情况。

随后,以党小组为单位,全体党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按照会议议程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院党总支部书记欧妮娜对本次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发言,并提出要求: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召开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党纪党风建设。要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做到原原本本学、清清白白守、扎扎实实干,始终筑牢忠诚底色、涵养实干基色。
三是推进检察履职担当。要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用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全面推动晋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