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动昆明市晋宁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经区委研究,2021年2月23日成立晋宁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李松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马龙,区政府副区长李雁遐,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局长杨卫平,区法院院长朱耀元,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云兵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检察院,办公室职责由区检察院和团区委共同承担。
3月4日上午, 晋宁区召开2021年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晋宁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昆一中晋宁学校学生心理成长指导中心。随后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云兵同志主持,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龙、李雁遐、杨卫平、李云兵同志就晋宁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特点、犯罪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作了介绍,并结合分管职责提出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组长李松同志充分肯定了晋宁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认清形势,主动担当。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大局的高度开展此项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敢于直面各种困难,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照任务分解,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是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互通信息,有效整合全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四是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各部门要善于发现新思路、新方法,切实转变观念,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工作举措,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区委的安排,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晋宁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