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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10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对辖区内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掌握全区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区看守所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派驻晋城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安排,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晋宁添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筑牢忠诚上持续发力,以更高站位把牢检察工作方向。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部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笃定信心,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二、在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以更强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以及高质量发展等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深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营商环境“13项措施”,加强企业合规探索实践,促进涉案企业“司法修复”。结合晋宁区位优势及功能定位,聚焦康养旅游、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工作,更实做好检察环节溯源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在司法为民上持续发力,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部署,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弱势群体维权等领域问题,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抓好信访化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党凝聚人心厚植执政根基。

四、在法律监督上持续发力,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盯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公共利益短板弱项,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创新发展,力争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促进良法善治。

五、在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以更大力度夯实检察事业根基。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等部署,紧跟新时代检察发展步伐,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79,11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51,214.6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427,9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814.66元,增幅8.67%,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省级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二是因地方财政经费短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一增一减,故2023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幅不显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51,214.66元,其中:本年收入12,551,214.6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51,214.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3,314.66元,增幅17.65%,主要原因分析为: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拨款增加,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幅较为明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79,114.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51,214.66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1,214.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1,414.66元,增幅24.84%,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2年规范津补贴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有所增加且基础绩效奖励随工资统发,2023年人员经费较2022年增幅明显;二是2023年部分人员经费如: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人民警察加班补助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故2023年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幅较大;项目支出1,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100.00元,减幅15.7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部分人员经费如: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人民警察加班补助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金额较大,故2023年项目支出较2022年减幅较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708,437.99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08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6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检察业务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1,335.52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385.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3,254.16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8,135.99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66.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5,600.00元,较上年减少7,600.00元,下降1.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 年因公出国(境)费与 2022 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0元,下降13.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来,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5,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4%。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近年来,我部门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范围及规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逐年递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自2017年全面上划省级统管以来,我部门认真按照《预算法》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344 号)等一系列文件有关精神,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在编制省本级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 100%,绩效目标按程序报省人代会审议,并在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2023 年度我部门从预算批复项目中抽取了 2 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确保了项目有序执行,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以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深化控告申诉检察,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二是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检察文化、检务保障等建设。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案件管理和人员考核。三是强化科技装备建设,装备保障率达 100%。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交通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装备建设,重点做好档案库房设备和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配备工作。四是加强通用常规装备建设。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支持我院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提高各我院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保障办公办案后勤服务,提高干警对后勤保障服务满意率。二是保障司法职能,依法打击犯罪,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达900件以上。三是解决社会后勤服务部分就业岗位,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4、“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7、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9,262.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62.68元,增幅1.8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 年我部门人员工资较 2022 年有所增加,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对应增加,故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较 2022 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2,455,607.16元,其中,流动资产815,214.06元,固定资产41,621,057.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9,335.14元(其他资产为受托代理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2,904.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4,494.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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