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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8月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0-11-18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01至8月工作情况通报 

  ——20209月15日在政协昆明市晋宁区委员会专题协商会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育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通报2020年18月检察工作基本情况,请各位协商。 

  20201至8月,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政协、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六稳”“六保”,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落实中提升。 

  一、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始终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积极防控疫情显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发布严惩涉疫情案件公告、建立办理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推行“零接触”办案模式,积极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办理案件;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督,协调推动建立外省籍刑满释放人员临时隔离点,送去必要的防疫物资;派员深入一线开展联防联控,捐款捐物帮助社区解决防控困难,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检察人员听党指挥、坚决服从的政治本色。 

  (二)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把握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共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30人,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促进深挖根治,发现并移送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5条。针对行业乱象和管理漏洞,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三)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办理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件27人。制定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受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6件,其中5件正在办理救助金发放审批手续。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合区住建、劳动监察部门深入依山郡、依湾郡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宣传,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聚焦滇池流域环境整治,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生态环境检察公益宣传周活动,邀请区级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启动仪式;开展入滇河道巡查和滇池周边村庄入户宣传,推广“检察公益你我他”小程序,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 

  (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与区工商联的联系,检察长应邀为企业家代表讲授《民法典》知识;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坚持“少捕慎诉”,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积极开展挂钩联系企业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六)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结合高检院2018年就防治校园性侵发出的第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联合对昆一中晋宁学校及上蒜镇、六街镇、双河乡、夕阳乡辖区内的7所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男女生混住、监控设备不全等问题,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在磷矿医院建设未成年案件一站式取证中心,开启“办案专业化、组织一体化、帮教社会化”新型办案模式。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1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8次,受教育中小学生达4800余人次。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决不纵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诉的,依法送交相关部门或监护人从严矫治;联合团区委对7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帮教。开设“晋心晋力.未爱护航”线上法治小课堂,成立“禾旭”未检工作室。“六一”儿童节前,举行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小学生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七)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做好“小信件”保障“大民生”实事,共收到群众来信13件13人次、来电22人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率100%。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34人次,办理涉法涉诉案件2件,检察长带案下访,全程跟进2件涉国企改制信访件,协调法院将执行收回的职工集资款发放给职工,有效防止了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的发生。 

  (八)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区监委建立办案衔接机制,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提前介入9件次,自行补充侦查1件次,依法对昆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原支队长张亚明涉嫌受贿、行贿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蒋波涉嫌受贿、行贿案等要案提起公诉,区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完全采纳区检察院量刑意见。 

  二、突出主业抓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18月,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1956人,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居全市第5位,是除4个主城区外受案最多的基层检察院。面对前所未有的办案压力,我们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的决议,持续强化刚性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全力投入平安晋宁、法治晋宁建设,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2件2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561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87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54人、不起诉105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426件49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5.4%,量刑建议采纳率74.73%,一审服判率96.54%以办案实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追捕漏犯6人,纠正漏诉1人;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销案件3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案件931件、提请假释案件7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名在押重病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联合区人社、医保等部门开展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保金专项清查,追缴社保金123848.52元。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审查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10件,经审查提请上级院抗诉4件,召开公开听证1次,2件涉嫌虚假诉讼,其中1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5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作出整改回复。协助上级检察院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办理涉疫情防控社会治理案件1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四)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肩负有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针对企业非法贮存蔬菜废弃物、滇池一级保护区内非法倾倒和堆放垃圾、滇池水域非法捕捞、柴河水库围网破坏、非法驯养野生动物、非法用地、非法占用林地等,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同比上升100%,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重视整改,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就昆阳小街文明坊和辖区内的古墓葬保护不到位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督促职能部门积极整改。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队伍建设。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建引领业务。扎实开展检察机关“庸懒散乱”专项整治,队伍“怕懒虚浮拖”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紧盯司法办案,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紧盯八小时以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队伍纪律作风呈现新面貌。 

  (二)有效降低“案-件比”。当事人的一件案子,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区检察院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做到极致,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案-件比”从2019年底的1: 1.88降至今年8月底的1:1.22,在全市处于优秀水平。 

  (三)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1件164人,分别占案件总数的8.6%17.15%,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示范效应;制定检察人员分类考核方案,将“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等纳入检察官考评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挥考评机制的引领作用,倒逼检察官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能力。 

  各位委员,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政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干警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司法理念的更新和转变还不能适应检察机关职能调整要求,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落实刚性不足;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尚未完全实现有机统一;三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方面由于“两反”转隶、纪检职能划转,区检察院人员编制仅剩39名,员额检察官仅有12名,人员编制数和员额检察官数在全市14家基层院仅位居第12位,而今年以来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跃居全市第5位,人少案多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由于新修订《检察官法》对检察官任用条件要求更高,人员招录必须满足通过司法考试、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条件才能报考,在职年轻干警必须满足工作满5年的要求才能经过层层考核审批进入员额,才有资格独立办案。上述原因导致人才进不来、留不住、年轻干警都想通过遴选调离的问题十分突出。四是检察信息化应用程度、智能化水平不高,检察技术与办案的深度融合不够,科技强检措施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通过加强协调、深化改革和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举措,下大气力解决。 

  各位委员,在下步的工作中,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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