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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08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16日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动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融入中心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过去一年,我们主动对标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保障措施,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营商环境“13项措施”。联合相关部门送法进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区工商联等14家区级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企监督案件21件,助力企业实现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1人,让企业家放下“包袱”安心经营。

持续深化助力乡村振兴。牢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针对酒驾醉驾、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频发,进村入户开展“拒绝酒驾”“反诈骗”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发出宣传资料2000份,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选派1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先后派出干警40余人次参与社区疫情联防联控向挂包联系社区捐赠5千余元的防疫物资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对因案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做到应救尽救,向24发放救助金34万元。

持续细化生态环境保护举措牢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抓实“十年禁渔”、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助推印发《晋宁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合力提升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常态化开展水域生态环境巡查巡护,挤出4.9万元办案经费支持昆阳甸心村委会清理入滇道。聚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水资源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4件29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偿资源损失及环境损害修复费用700余万元。

持续强化反腐败斗争牢记“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持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区监委移送审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提前介入调查16件次,自行补充侦查16件次,提起公诉15件18人。对执法司法腐败零容忍,2名监狱警察因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被起诉判刑。

二、聚焦平安建设,在融入社会治理中担当作为

过去一年,我们把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头等大事,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奋力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重拳打击犯罪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51件257,同比下降50.97%;起诉各类刑事案件602件926人,同比下降20.69%。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1件4人,原创微视频《人在江》被国多家主流媒体采用转发

贯彻宽严相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落实“社会在进步,不关起来也管得住”要求,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全年不批捕37人、不起诉167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人,诉前羁押率下降为31.2%。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尽用,全年适用率达92.3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2.62%、采纳率100%,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依法能动履职溯源治理效能提升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围绕校园安全、寄递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0余。开展市长热线转办线索核查、公益诉讼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活动30余次,推动昆阳街道乌龙村垃圾填埋场散发恶臭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等一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最高检七号和八号检察建议,联合交运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开展寄递行业和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检查,精准监督促进具体问题靶向施治结合办案培育典型案例,2篇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4篇入选市检察院优秀和十佳案例,积极检察办案软实力引领社会法治新风尚。

三、践行检察为民,在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中担当作为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守护美好生活更有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从严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41人、集资诈骗罪1件1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1件81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06万余元。

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49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100%答复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多次深入重点信访人员家中释法说理。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业人士担任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73件次,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分止争。

保障弱势群体实在。落实“强化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要求,助力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13人。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开听证促欠薪企业与农民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助力3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96.6万元。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反诈骗宣传,原创微电影《骗术》被省委政法委等全国多家主流媒体采用转发

保护未成年人更全面。落实“让少年儿童成长得更好”要求,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人、起诉14最大限度挽救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批捕2人、起诉5人、不批捕1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帮教、心理疏导、集中训诫74。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区妇联、团区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10个“问题”家庭开展指导,向“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亲职教育30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入职查询2500人次,有性侵“前科”者远离未成年人。落实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线上+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15场次,积极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用法守法。

释放司法善意更亲民秉持“‘小案’里面有民心,‘小案’里面有政治”理念,针对群众购买一只画眉鸟供自己赏玩、捕获少量滇池水产品涉嫌犯罪情况,我们没有机械执法,综合考虑主要原因是涉案人对画眉、鹩哥等“笼养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实施“十年禁渔”重要性认知不足,通过召开听证会,对涉案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要求涉案人积极参与公益宣传,对身边人“现身说法”,并向职能部门发出加强宣传的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深耕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过去一年,我们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刑事检察监督更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24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9人,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5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情形3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0次。深化监狱和看守所执法监督,持续落实“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结合疫情防控采取查看视频监控、召开联席会议方式进行监督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配合省、市检察院对省女一监和区看守所开展巡回检查,针对监管活动、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0余件次,纠正不当减刑114件。

民事检察监督更准。通过压实办案责任、借助外部专业力量等手段,促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双提升。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231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2件,提出2件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1件改判。聚焦老年人、农民工等诉讼能力偏弱群体,受理支持起诉案34件,其中1件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案已支持起诉33件农民工讨薪案通过多方努力促成和解。

行政检察监督更稳。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独特优

势,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43件、行政违法监督案7件。聚焦非

法占地问题向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促规范执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向运管、交运、城管、国资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多部门协同联动,对城镇临时停车位进行优化设置,新增收费公示牌43块,长期困扰群众的“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协助省、市检察院针对一起历时10余年的婚姻登记行政争议,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题会议等措施,推动行政机关撤销了错误婚姻登记信息,申请人重新颁发结婚证,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更紧盯基层治理难点、社会民生痛点,办理诉前程序公益诉讼案件65件。通过调查了解情况,督促市场监管、安委会对全区糕点店、知名连锁药店、废旧塑料回收企业等开展专项检查,对“穿金戴银”网红食品、不合格“消”字号产品下架下线处理,助推印发《晋宁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跟进相关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强化与税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协同追缴企业拖欠的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76万余元,督促补种林木1.7万株、人工造林20亩、复垦农用地24.74亩。对诉前程序不能解决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全部获法院支持,涉案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承担损害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中担当作为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扛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不断

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全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政治建设更过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首要内容,组织全员培训、政治轮训400余人次,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主动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0余次,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加强退休人员管理,“三同步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坚决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以党建带队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与检察业务更深融合,工会、团支部等群团作用更好发挥。

队伍素能更全面构建“党建+办案团队”工作模通过业务学习、实务练兵等方式,增强干警业务“硬实力”。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0余人次,派出7名干警参加上级检察业务赛,斩获“优秀公诉人”等4荣誉。选派 2名干警参加区委巡、1名干警法院跟班学习,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调入法官转任检察官1名、招录检察官助理2名任免检察员等法律职务8名,提请考察任命副检察长1名、科级干部2名,队伍专业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提升。聘任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业人士检察听证员,特邀行政机关3名业务骨干兼任检察官助理,融智聚力助推检察办案质效提升

纪律作风更严明。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检务督、警示教育等38,对6人进行提醒谈话,持之以恒纠“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9件,促进“遇事找法不找人”成为常态。

接受监督更自觉。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区“两会”期间派员深入分组讨论现场,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区政协专题协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办案75件次。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有效解决检察机关“诉讼群众停车难”、出入通道不规范等问题。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认罪认罚等办案活动1075人次,提供阅卷发送案件程序性信息243人次,实现检律关系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深化检媒协作,讲好检察故事,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原创检察信息108篇,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转发40余篇,2部作品获第七届平安昆明“三微”比赛三等奖。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11名个人获省市区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还需要提高;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检

察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征程上的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2023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安排,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晋宁添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筑牢忠诚上持续发力,以更高站位把牢检察工作方向

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部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笃定信心,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二、在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以更强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以及高质量发展等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深化检察环节服务保障营商环境“13项措施”,加强企业合规探索实践,促进涉案企业“司法修复”。结合晋宁区位优势及功能定位,聚焦康养旅游、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工作,更实做好检察环节溯源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在司法为民上持续发力,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等部署,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弱势群体维权等领域问题,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抓好信访化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党凝聚人心厚植执政基。

四、在法律监督上持续发力,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盯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公共利益短板弱项,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创新发展,力争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促进良法善治。

五、在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以更大力度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我们将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等部署,紧跟新时代检察发展步伐,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

忠诚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实现检察工作优化升级、全面发展,用检察担当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促进晋宁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检察保障。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2.检察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形成的整体统筹、上下一体、指挥灵敏、协作配合,统一行使检察权的运行机制。

3.少捕慎诉慎押:是2021年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同时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罪行虽然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则应体现当严则严。

4.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同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等情况,较为精准地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处以特定刑罚的诉讼活动。

5.“三同步指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对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突发情况,提前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稳控、研判和应对工作。

6.本报告涉及的数据和案例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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