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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1·27”涉黑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4-04

201938,晋宁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对长期盘踞在昆阳街道办以非法手段非法控制地下卖淫场所、赌场的朱某某等23人依法向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第二件涉黑案件。

 

该案自立案侦查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办理好此案作为贯彻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鉴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广,在案件侦查阶段,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以检察官办案组模式办案,朱立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参与办案。群策群力,经过认真梳理犯罪事实,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在确保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晋宁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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