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至11日,由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光敏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
本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二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对涉黑涉恶案件一线指挥,全程参与,整合捕诉力量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邀请晋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沟通协调会、依法向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积极参与庭前审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亮剑”,为出庭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2014年底以来,被告人朱光敏等23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帮派势力,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等犯罪手段非法控制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张家村、田心村的地下卖淫场所谋取利益,另外,该犯罪团伙还以语言威胁、殴打、强行入股等违法手段控制晋宁区昆阳的部分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团伙成员遇事需要解决其他成员得到信息后自行或相约到场,持械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存在明确的层级关系,且从团伙成员实施的教训嫖客照场子、肆意滋事等形式还引发多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恶性案件,在晋宁区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出示了该涉黑团伙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证据资料,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地对以朱光敏为首的犯罪组织进行了庄严的指控,公诉人指控精准,释法说理到位,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专业素能,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办理同时也进一步表明了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对黑恶势力利剑出击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