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案件中发现,案发所在地批发市场禁毒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致使未经灭活的大麻种子流入市场。由于案发所在地批发市场地处昆明市官渡区,为强化跨区域协作配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商,征求其对检察建议的意见,并就下一步监督重点等进行会商。
为做实精准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前,承办检察官到案发所在地批发市场开展实地调查,并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点对点问卷调查。通过个案剖析、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不断压实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宣告送达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就检察建议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在如何落实检察建议的专题分析会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刘云和官渡区与会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就如何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延伸社会治理进行分析座谈。刘云主任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日常巡视巡查制度,依托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涉毒品原植物种子常态化管控,将普法宣传落到实处;二是区公安分局要加大对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打击力度,确保涉毒线索排查到位、及时打击违法犯罪。通过切实有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遏制非法销售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违法行为。
被送达单位代表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全面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建议,并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对干货及农产品排查力度,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