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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检动态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时间:2025-09-10

9月10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蕾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引和统领,要一体践行“十一个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议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学习矩阵。要持续拓展学习形式、学习载体,坚持集体学与自主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联动、理论学与实践学相促进,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学深悟透、以学促行。


二是要紧密结合晋宁实际,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要围绕晋宁区位特点,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以赴守护绿水青山,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三是要用心用情做实检察为民,持续在高质效履职中彰显检察温度。要始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力守护民生福祉;要守护好妇女、“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用法治力量撑起权益“保护伞”,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检察力度、检察温度。


四是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也是其应有之义。要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做深做实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会议还传达了区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谭玉梅等同志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重点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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