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成果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
11月24日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
晋宁区司法局
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
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并结合旁听案件情况
“点对点”开展普法教育
此次庭审的黄某甲、黄某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黄某甲、黄某乙在明知相关资金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根据上家指示到指定地点“拿钱”,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赚取‘好处费’,他们明知钱款系犯罪所得,仍为犯罪分子充当‘工具人’,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庭审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们旁听庭审,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同时,检察官、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对参与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以案释法,并告诫大家要汲取经验教训,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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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庭审“警示课”结束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结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详细介绍出售“两卡”“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套路和诈骗分子惯用的话术,帮大家剖析违法成本、提升防范能力。
“今天我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要敬畏法律、踏实做人,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化姓)等还化身“法治宣传员”,通过“现身说法”,讲述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以及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思想上的转变、感悟,以此警醒、教育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净化“家庭圈”“朋友圈”“网络圈”,切勿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法治课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沉浸式教育,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与危害,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诱惑,努力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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