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跨区域联合救助,并现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2025年,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娟(化名)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随后,未检部门将线索移交至控申部门。由于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迅速与小娟户籍所在地的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对接,并建立跨区域协作联动通道。随后,两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同步开展家庭情况核查、救助资格审查等工作,切实提升救助质效。

为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两地检察机关还积极联动妇联、卫健、公安等部门同步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及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构建起“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长效关爱”综合救助体系。

由于被害人小娟目前在晋宁生活,为小娟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晋宁、彝良两地检察机关对小娟的生活状况等开展了回访。回访结束后,两地检察机关还就如何做好联合救助的“后半篇文章”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晋心惠民”控申检察文化品牌打造,把“晋”心接访听民声、“晋”责办理解民忧、“晋”力救助惠民生、“晋”职治理护民安融入控告申诉检察履职全过程。在强化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优先办理、“一站式”服务,深化矛盾纠纷一线化解的同时,持续加强司法救助线索内部移送和外部联动,不断强化高效联动、密切配合救助合力,切实让“一次救助”向“长期守护”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