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最长能约定几个月?”“离职了还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素养,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助力矫正对象平稳回归社会,5月29日上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对辖区社矫对象开展民法典专题教育学习。

此次活动紧扣社矫对象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将《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真实案例。授课过程中,检察干警结合劳动合同签订、借贷风险防范等生活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大家听得懂、用得上。
普法之余,检察干警提醒社矫对象:社区矫正并非自由散漫的“真空期”,而是一次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必须严格遵守报到、请假等相关规定,一旦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必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