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研讨暨2024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步调一致,是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
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首要突出的是政治自觉。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把学习《条例》作为开展党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学、全面系统学、逐条逐字学。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把问题意识贯穿到学习教育全过程,要深化每个人都是自身纪律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不了解、不上心、不掌握的问题;抓紧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性、感染力和震慑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最后要坚持效果导向。要将“实”的要求贯穿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有机结合,与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有机结合,推动党纪要求在检察工作各方面落细落实,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扎实举措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会人员还观看了廉洁警示教育片《八小时之外》,两名同志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其余同志作了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