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下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第五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好检察职能优势,当好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

会议要求
◆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要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者、参与者与实践者,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总体部署,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职责,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线索,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要着力加强执法司法监督。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有效沟通,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举报的调查处理、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等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破坏环境、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诉讼工作。
◆要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制度创新。实践中,要将务实合作、融合保护、协同治理、群众满意的理念作为生态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切实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会上,参会同志还集中观看了相关典型案例视频,有关同志围绕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