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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系统二期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11-20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系统二期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系统二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系统二期
2.2
项目编号:YNZL2019063
2.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
采购预算:¥332704.31元(大写:叁拾叁万贰仟柒佰零肆元叁角壹分)
2.5
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ups主机、电池及电池柜



 

UPS主机1台、电池64节、电池柜4个。



 

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2



 

存储设备



 

单设备配置≥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32GB,内置SSD固态硬盘和24IoT企业级硬盘,配置冗余白金牌电源;在UI界面实时显示磁盘体检状态,对异常状态磁盘,可查看处理建议信息;



 

1



 





 

单设备配置≥64位多核处理器,≥4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16GB,内置SSD固态硬盘和IoT企业级硬盘;支持双活功能,单机故障时不影响数据读写;



 

1



 





 

3



 

视频综合平台



 

产品为框架式结构,采用无源背板,机箱不小于13个板卡插槽,系统稳定可靠。产品主控板具有4个串口,每个串口挂载8RS485控制设备,可将IP数据发送给串口。



 

1



 





 

4



 

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



 

1



 





 

注:1)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须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
2)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3本次谈判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
采购项目用途:检委会会议室信息系统二期。
2.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3.1.1
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加盖公章);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禁止填处罚日期,否则截图按无效处理;并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系统截图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
3.4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报名资料:

4.1获取时间:201982日至20198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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