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3日在晋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跃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在晋宁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职责, 加强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11件41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65件28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8件496人,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226件405人、报送昆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7件23人。办案中刚柔并重、宽严相济。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和过失犯罪,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从宽处理。全年对120人作不予批捕决定,对5件6人作不起诉决定,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3件,从宽处理初犯、偶犯365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晋宁”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后抽调干警150余人次参与综治维稳宣传、反恐演练、送法下乡、举报和禁毒宣传等活动。选派优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并到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4件52人次,其中接待来访28件36人次、受理来信16件16人次,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5件5人,发放救助金10000元,一定程度上缓减刑事被害人的生活困难。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积极与社区、学校联系,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前的社会调查、回访帮教工作,全年帮教回访未成年犯72人次。
(三)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民生。选派检察干警为基层村组干部换届选举担任法律宣讲员,协助县委政府做好村组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帮扶、指导工作。从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5万余元支持联系点的护林防火及抗旱救灾工作,协调市交通局投资60余万元为夕阳村道路硬化。自筹资金或者协调相关单位对36户特困户及“五保户”帮扶救助。组织全院干警积极为地震灾区、贫困学生捐款近5000元。干警自费购买食品、学习用品等慰问刑事被害家庭和困难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顺应时代需要和群众期盼,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结合查办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继续以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案件为重点,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5万余元。重点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官贪腐案件,先后查处了晋城镇广济村委会原书记耿直忠、主任高永泉、副主任杨丽萍、富有村委会原主任李加明受贿案和南门村委会原书记周彬、主任李建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坚信党和政府的反腐决心,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狠抓源头治理,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以教育为先导,全年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120场(次)。到全县16家单位上法制课,深入到全县104个村(居)委会“送法”,向基层干部赠送自编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例选》7000多册。结合办案堵漏建制,完成预防调查报告6篇、剖析典型案件6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向14家高风险单位发出职务犯罪预警建议书,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20多项,2份调查报告被国家级刊物采用。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对晋城安置点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2名检察干警常驻县城西北片区和安居家园项目指挥部开展同步预防。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受理参与我县工程建设、土地竞拍、政府采购等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65份,有犯罪记录的2家单位、2名个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三)发挥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把查办案工作融入晋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积极探索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注重服务重心前移,先后与国税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向森林公安、工商等单位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书9份,向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6份,协助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8353.71万元。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侦查监督。注重客观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问题,力避冤假错案发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纠正违法行为36件次,对发案单位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1人被公安机关采纳,对2起案件依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追捕漏犯18人、追诉漏犯13人。
(二)加强审判监督。强化对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及审判程序的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向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108件165人被全部采纳,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办结轻缓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3件,办理支持社会弱势群体起诉案件 18件。
(三)加强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留所服刑等活动。列席监狱评审会19次,审查提请减刑2086件、假释96件、暂予监外执行39件,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1887份。出席法庭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刑2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2人,死刑临场监督1件1人,与在押人员谈话462人次。开展安全防范检察79次,提出口头整改意见7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9份。加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现象,监督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12名罪犯收监执行。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职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讨论活动,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理论修养。以此凝聚思想、鼓舞斗志、激发热情。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在思想上信仰法治、在行动上坚守法治。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机关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干警懂政治、懂纪律、懂业务、懂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和为党、为人民、为检察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检察业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办案部门的动态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将执法办案各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办案。继续保持干警零违纪、零违规的良好势头。
(三)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干警执法能力建设。选派人员参加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及业务竞赛活动,全年受训81人次。为学历深造人员脱产学习创造条件。目前,全院在职在编干警5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7人占14%、本科以上学历47人占94%,具有检察官资格的42人占84%。通过开展辩论赛、顶岗锻炼等活动,提升干警实战水平。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合力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检察长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十二次会议专题报告我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积极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常态化工作。主动向政协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密切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开通短信发送平台向代表、委员发送10期手机报,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办案场所,观摩、评议公诉人出庭活动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促进公正、文明司法。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把检察权的设置、运行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公示栏、检察服务窗口等途径公开办案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涉检舆情”,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促进重大决策更加科学合理、重大案件办理更加客观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衡发展。在打击犯罪、维护公平、促进和谐、保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多项业务工作进入全市前列。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不断壮大、能力大幅提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14年保持昆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2人次受到市级表彰、15人次受到县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体干警的齐心协力和奋力拼搏、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人大和政协的有效监督、也得益于包括今天在座各位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新形势下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积极务实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检察机关在这一重大任务中的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立足司法办案、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晋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以下工作:
一、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党建带队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领导素能、干警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二、主动服务大局,依法维护民生民利。坚持把执法办案工作融入到晋宁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组织检察干警走基层接地气、察民情访民意,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以派驻晋城检察室为前沿阵地,促进检力下沉、贴近基层,完善控告申诉“窗口”建设,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三、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继续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职、切实担责,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谱写好“人文古都·大美晋宁”新乐章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