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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2016年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4日在晋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跃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2人,同比上升12.8%,提起公诉370人,同比上升28.5%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0人,目前已提起公诉79 人;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24人,目前已提起公诉123人;持续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41人,目前已提起公诉31人。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接访下访制度,办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信访案件43件,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加强检调对接,促成刑事和解10件;慎用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人;开展司法救助6件,向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救助金3.6万元;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4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完善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全部开展了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要求。  

  二、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3件18人,同比分别上升8.3%12.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8.7万元。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所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均为大案,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88人,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2人,1000万元以上的13人;涉案人中,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依法查处了上蒜镇、二街镇、六街镇原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  

  依法查处行贿犯罪。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问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行贿犯罪3件,查处对象从自然人犯罪拓展到单位犯罪,破除法不责众的误区,做到反腐无禁区;继续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出让的市场准入必备条件,受理查询申请573件次,为573家单位和962名个人提供查询结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了县水务局原局长宋某某和财务人员普某某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33万余元案;深挖晋城镇南门村委会书记周某、主任李某某小官巨贪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晋城镇农经站站长李某、出纳丁某某、会计毕某立案侦查。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典型案件剖析6件,深入剖析我县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针对监管手段缺失、制度执行不力等诱发犯罪原因,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6份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80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依托乡镇检察室平台,将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向广大农村延伸,深入晋城镇、上蒜镇的21个村委会送法,向基层干部赠送自编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例选》2000多册;为昆阳街道办和晋城镇农村三委人员、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综合执法队员上法制课4次,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犯2人;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加强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7人,不起诉1人;通过派员联系、审查报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落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制度,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2129件;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2189份,派员对51三类犯罪的减刑案件开展庭审监督;落实巡视检察制度,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规行为6件次,促进监管安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14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纠正漏管1人,建议收监执行6人,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以合法性监督为中心,对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全方位监督,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怠于履行职责的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 3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深化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  

  牢记执法为民宗旨,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化检察职能内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建设工程,针对晋城安置点、县城西北片区等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推动重点建设项目依法规范运行;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处理县内热点难点治安问题,抽调2名业务骨干参与“10·22”“10·14”专案办理,抽调2名科级干部到富有村驻村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上述两起案件开庭审理期间,4名班子成员分赴宜良、昆明、晋城参与维稳;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被授予昆明市法律九进示范点荣誉称号,是晋宁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夯实扶贫攻坚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为夕阳村委会山背后村民小组协调60余万元资金,完成该村入村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协调社会爱心人士向夕阳村委会捐助10万元资金,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春节前深入夕阳、木杵榔、田房等5个村委会送温暖,向孤寡残疾老人及五保户发放慰问金3.7万元;先后两次组织干警为结对帮扶村的2名贫困学生捐助学费1.1万元。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检察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班子及检察干警个人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新提升;以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干警懂政治、懂纪律、懂业务、懂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和为党、为人民、为检察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检察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134人次,实现了培训教育全员覆盖;注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选派检察干警参加涉密信息系统三员、全国检察宣传等专题培训班;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业务知识;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目前,全院研究生比例上升到16%,本科学历达到94%,具有检察官资格人员比例达到86%,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得到新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严纪律转作风 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开展节假日前廉政提醒教育;加大对检察人员执法行为、检风检纪、公务用车的督察力度,队伍纪律作风呈现新面貌。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明创建促进检察工作提档进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县知识竞赛和多项文体活动,在市县保密知识竞赛、全市政法系统运动会及我县首届运动会中多次获奖受表彰;开展趣味运动会、辩论赛等各类活动,持续激发队伍活力。  

  六、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接受市县人大代表对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及检察队伍建设的评议;接受市县政协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专项视察;接受县政协专题协商反渎职侵权工作;密切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座谈、邀请视察、发送手机报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探索“互联网+检察公开模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程序性和重大案件信息等763件,程序性和重大案件信息实现百分之百公开,除涉密及未成年人案件外,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都进行了公开;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成信息发布、沟通互动新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办理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业人才缺乏;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惩治腐败力度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20l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阻挠、破坏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着力完善重点项目同步预防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发放、使用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做到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保障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二、更加有力地执法办案履行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特别是要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扶贫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惠民资金的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促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从政。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三、更加扎实地提升能力锻造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新要求,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操守,把清正廉洁作为根本保障,加强班子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加强自身反腐倡廉、纪律作风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为民务实清廉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推进晋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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