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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8年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8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 223日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司法办案,努力为服务人民安居乐业和持续推动晋宁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2人,提起公诉461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强化部门联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65人,其中桂某某、朱某某涉黑团伙案件337人,涉恶案件228人,桂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经法院公开审理已作出有罪判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嫌疑人1人。突出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 59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侵犯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204人。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行动。派员对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环境整治巡查,针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开垦湿地公园、倾倒废弃物和垃圾、非法取水等行为,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主管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参与滇池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派员参加现场检查3次,办理了全市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关民事责任,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3 件,有效打击了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7人;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件(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响应区委脱贫攻坚号召,采取结对帮扶、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精准扶贫。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采取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审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件7人。开展守护青春、相伴成长,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等宣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自律自护能力。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向生活确有困难的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与区工商联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做实监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撤案9件,追捕漏犯16人,追诉1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件次,依法提出抗诉4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同步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35件,出席法庭监督三类案件开庭审理52件,出庭监督假释案件审理7件;审查法院减刑裁定书1383件、假释裁定书3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1件,提出变更建议46件,被办案机关采纳44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强化看守所超期羁押监督,口头、电话通知办案单位按时换押20余次,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的发生。向被逮捕人员家属寄发告知信198封,回访家属13名,共同做好在押人员帮教工作。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组织公开听证3次,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1件;为市院提供案件线索1件,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区委和区政府支持,“两法衔接工作被正式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内容。由我院牵头召集22家成员单位参与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录入培训,派员参加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评议,通过召开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涉案人数11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入额院领导办案52件,并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效率记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按照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的批复进行内部机构整合,优化精简内设部门,由原来的17个部门优化为8个部,现已按新机构模式运行。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成了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编制、人员、车辆、装备转隶至区监察委工作。加强与区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55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稳步推进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按照上级检察院部署,2018年10月对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开展首轮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目前,开展了两轮常规巡回检察和一轮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四、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党建为统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高度重视和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正面引导。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任务,开辟党史党建文化走廊,巩固党员活动阵地。认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与昌家营党支部开展双联双建活动,共同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组织全员赴政法院校参加业务素能提升学习,共组织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参加各类专门业务培训215人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腐败。扎实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转变作风、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10次、廉政教育14次、提醒教育7次、检务督察68次、廉政谈话40人次。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都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党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调研。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区政协专题协商会,向区政协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执法检查、参与案件评查。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邀请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走进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放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工作情况78期,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52条,法律文书247份,重要案件信息62份,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律师执业提供相应保障,接待律师阅卷100次,刻录光盘6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获得了“云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示范单位晋宁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刑事执行检察部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一名干警被市总工会评为昆明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然较薄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立法使检察职能发生新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需要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需要持续推进;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狠抓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平安晋宁、法治晋宁建设,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晋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结合,把政治建设全面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司法办案上。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及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第二,坚持同频共振顾大局,把握检察事业时代坐标。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谋划检察服务举措,依法规范服务、精准有效服务。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起来,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促进晋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扫黑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做好破网打伞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诱发犯罪的体制机制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堵漏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坚持强化监督谋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进一步推进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民事检察强化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升级版。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治理风险和管理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第四,坚持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以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出发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检察官员额管理机制,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健全与新时代新职能新任务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 

  第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严格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不断开创晋宁检察工作新局面,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晋宁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1.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的总要求。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以过硬的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2.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益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行动 针对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打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长江经济带省市检察机关完善协同机制,深入履行环境公益诉讼职能,凝心聚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4.两法衔接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5.监狱巡回检察 2018年,最高检部署在12个省份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改派驻派驻+巡回,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后一轮巡回检察发现前一轮不细致、不认真,该发现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就要严肃问责。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是检察机关整合所有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  

  7.捕诉一体化 即各刑事办案部门按案件类型同一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整合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两项职能,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凸显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渡作用。 

  8.智慧检务 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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